东北网1月11日电“通过调整热费来平衡供热成本支出这种做法,很可能导致新一轮的取暖难、取暖贵,让相当一部分人用不起热。供热要体现社会福利和公益性质,应该让更多的人用得起热。”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赵瑞政说。
赵瑞政提出质疑:供热企业申请调整热费,是否考虑了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他说,热费调整后,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那些单位不给热费补贴的家庭以及众多下岗职工来说,高额的热费从哪儿出?
赵瑞政指出,任何供暖改革都要首先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取暖需求。冬季取暖对于哈尔滨这样高寒地区的居民来说,是一种基本的生活需求,目前“每平方米31.15元”对于那些不享受供热补贴的百姓而言已经是个极限了。哈尔滨有一定的历史特殊性,作为老工业基地,企业多,下岗职工也相应较多,调整热费首先要考虑这些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他们的收入不能与取暖成本同步提高,那么这些家庭供暖费的支付,很可能出现困难。因此,赵瑞政认为在这个时候提出热费调整有些不恰当,热费调整应当首先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将解决好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切实落实扶贫资金,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措施加以解决。
另外,从城市无房家庭考虑,也不可轻易调整热费。赵瑞政说,无房家庭本来在城市中就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大多数租房子住。热费调整后,取暖费用则通过房主转嫁到租房者身上。这对本来就无力购买住房的人群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赵瑞政还提出,供热企业的经营水平高低、经营效率优劣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因此,企业应该通过降低经营成本制定适当的收费方式,以保证供暖费用的足额收取,减轻自身负担,而不是把这个成本转嫁到老百姓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