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2日电 新华网援引经济参考消息,记者从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了解到,从2006年起,黑龙江省开始实施新的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据介绍,黑龙江省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由该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作为全省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投资项目核准的管理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投资项目核准的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焦洋
东北网1月12日电 新华网援引经济参考消息,记者从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了解到,从2006年起,黑龙江省开始实施新的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据介绍,黑龙江省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由该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作为全省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投资项目核准的管理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投资项目核准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