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3日电 冰雪节之际,四海宾朋相聚哈尔滨品味久赋盛名的冰雪美景。然而在游览美景的同时,一些外地游客却目睹了许多在交通干道上穿梭乞讨、卖报和散发广告的惊险场景,这令他们大为不解:为何会有这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现象存在?
1月10日,《黑龙江晨报》编辑部接到沈阳游客王文霞的来信。她在信中说,这次她到哈出差三天,这个城市的景色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她也发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怪现象,一些乞讨、卖报纸和散发广告宣传单的人不顾交通秩序和自身安全,随意地在车流密集的马路中间穿行向司机和乘客推销。有时虽然信号灯已经由红转绿了,但是因为这些人的交易没有结束,车就走不了,人为造成了交通不畅。
据哈尔滨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处副处长佟少杰介绍,对一些人在马路上乞讨、发广告、卖报纸的现象,市民和司机确实反映强烈。按照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定,车辆和行人应各行其道,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禁止在机动道上穿行。在机动车道上穿行卖报纸、散发广告以及乞讨,不仅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造成安全隐患,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省市主要领导对解决“马路乞讨、马路售报”等影响城市文明的问题先后做了重要批示,并要求立即整改。据了解,取缔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哈市交警部门近期集中整治的重点。从2005年11月31日整治工作至今已处罚6000余人次,罚款7万余元。但从交警部门治理情况看,个别翻越栏杆、横穿马路等“一次性”交通违法者被处罚后,大多提高了法律意识,减少了违章行为。然而,那些卖报纸和散发广告的人由于利益驱使,很难收到治理效果,成为交警部门治理的“顽疾”。为了树立哈尔滨国际大都市的文明形象,哈市交警部门将于近期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取缔在机动车道上售报、散发广告等违法行为。
沈阳游客王文霞反映的怪现象,在哈市市民眼中却已经习以为常了。11日中午,记者在省政府门前的交通岗看到,数十辆车整齐地停靠在机动车道上等待信号。这时一名20岁左右、肩挎背包的小伙子灵敏地越过护栏,冲进机动车道,在车辆的中间迅速穿行,向司机推销商品。其他诸如道里区兆麟街、新阳路,南岗区长江路、中山路,道外区红旗大街、靖宇街等车流量大的交通要道上,人们也都会常常见到此类现象。
在香坊区珠江路口,哈市森业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司机拒绝了敲打车窗推销的报纸。“这种行为太危险了。”这位姓嵩的司机说。在机动车道上卖报纸和发广告的现象在哈尔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一些人趁信号灯停顿间隙冲上马路,在车辆中穿梭,推销、售卖产品。他们从这条车道跑到那条车道,让司机们无所适从。“冬天天冷路滑、车辆行驶困难,加上这些人在里面搀和,不出事才怪呢。”
哈市一家装饰材料厂的刘老板因为经常自己驾车,对大马路上发广告、卖报纸现象也很有意见。因为“这些在车流量大的繁华街道中间卖报和散发广告的人已经严重干扰了我们的正常驾驶。”刘先生说,这些人有时站在左转弯道上,等变灯后又立即跑到直行道上,使得准备直行的司机不得不急刹车,如果遇上司机是新手,刮碰的事情就在所难免了。刘先生气愤地说:“他们胆子大,可以‘玩命’,但总不能陪上我们这些无辜的人吧。”因为按照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即使行人负有全责,司机也要按一定比例赔偿。这些人为了谋求利益,严重地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秩序,使司机们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