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3日电 在1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哈尔滨公立会计师事务所和哈尔滨开发会计师事务所公布了部分供热企业的供热成本。审计显示,近年供业供热成本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
受物价部门委托,哈尔滨公立会计师事务所和哈尔滨开发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分散型、区域型、热电联产型三种供热类型,对哈尔滨市13家供热企业所属的33个单位的2002至2005三个供热期的供热成本进行审计。这13家供热企业担负着2360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约占哈市供热面积的30%。
其中,分散型锅炉2002—2005年供热期单位成本为25.62元/平方米,2004—2005年单位供热成本为26.82元/平方米;区域型锅炉2002—2005年供热期单位成本为25.32元/平方米,2004—2005年单位供热成本为25.71元/平方米。
热电联产企业哈热电供热公司2002—2005年供热期单位成本为28.05元/百万千焦(每平方米约为19.64元),2004—2005年单位供热成本为31.44元/百万千焦(每平方米约为22元);热联产哈发电厂2002—2005年供热期单位成本为23.70元/百万千焦(每平方米约为16.59元),2004—2005年单位供热成本为24.54元/百万千焦(每平方米约为17.18元)。
据了解,哈热电供热公司核定为成本为直接销售热价,哈发电厂申报核定成本为出厂热价,每百万千焦热量可供热面积随着温度和住宅新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平均每1平方米使用面积住宅一个供热期需要热量在0.7百万千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