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月13日电 2005年,大庆市社会保险“五费”征缴达到6.8亿元,同比增收1.3亿元。大庆市自实施“五费合一、地税统征”社会保险征缴办法三年以来,实现了保费收入的连续增长。
大庆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唐岱君说,在社保费征收实践中发现的弊端使我们认识到,“五费合一、地税统征”是社保费征缴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施“五费”征缴之前,大庆市养老、失业保险由社保局提供计划,地税局组织征收,医疗、工伤、生育由医保局征收,五个险种三个部门征管,导致运行成本高、效率低。企业、个人缴纳“五费”,既要到地税局,又要到医保局、社保局,每月奔波于多个部门之间,给企业和缴费人造成了很大麻烦,影响了缴费的积极性。
2002年5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在南京召开会议,要求“全国各地要加快社保费征缴工作改革步伐,理顺管理体制,稳步向社会保障税过渡”。2002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124号文件《关于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尽快实现‘三费’集中、统一征收,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实行‘五费’统收”。
市地税局与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刻组成考察小组赴广东、福建两省取来真经。
大庆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唐岱君向记者描述了在征缴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原来“五费”征缴中存在的缴费单位代码不统一、缴费帐户和基金帐户不统一、基数不统一、票据不统一、征缴计划不统一等等。
为了保证“五费合一、地税统征”工作顺利运行,大庆市地税局面向社会开展每年一个月的宣传活动,并与劳动部门共同努力,搞好扩面工作,推进应保尽保。
“五费”征缴改变了劳动部门既管收又管支的做法,初步建立了收支两条线的社会保障模式。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稳定,在降低成本,方便缴费,规范征缴,发挥了部门职能作用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2003年地税征缴“五费”4.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费”3.9亿元;同比增收4262万元;2004年征缴“五费”5.5亿元,同比增收9961万元。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征收额的逐年增长,保证了退休职工工资和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金的发放,为实施“两个确保”提供了比较充足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