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1日电 16日清晨,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对老夫妻在设有信号灯和斑马线的路口被机动车夺走了生命。连日来,记者兵分数路,不分昼夜地对哈尔滨市部分路段的交通状况进行了走访。斑马线上,大小车辆旁若无人,与行人争道抢行;电子眼下,车辆无拘无束,红灯照闯不误;即使在学校门前设立了车辆缓行指示牌的路口,一辆辆“飞车”仍然横冲直撞;到了夜晚,一些车辆更如脱僵野马,将市区街道当作赛车跑道,疾速狂飙。据有关部门介绍,去年哈尔滨由于车不让人,造成近百人死于“无德”车轮之下。
“马路流氓”比比皆是
哈市交警部门一直在加大对机动车阻碍行人过街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在人行横道线、人行步道灯、学生过道等地不主动避让行人,硬闯信号的“马路流氓”车辆,依法进行从快从重处罚。交警部门曾在一周内对37名没有避让行人、学生横过街道的机动车司机进行了处罚,共罚款5400元。但重罚之下,部分“马路流氓”仍旧我行我素。
近日,记者通过对设立在哈市交通主干线上的触摸式信号灯的走访发现,上述地点都存在行人按灯过马路时,车辆无视行人存在,闯灯强行的现象。
在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黑龙江东方学院门前、几天前刚刚夺走两条生命的触摸式信号灯处,血的教训仍然没能阻挡“马路流氓”的疯狂:当信号灯已经变成绿色,指示行人通行时,从平房区方向驶来的多辆大货车不顾行人正在过街,纷纷疾驰而过,行人只得急忙避让,场面惊险万分。
在南岗区、道里区一些商业繁华的十字路口,车辆与行人抢道争行的现象司空见惯,行人过街无不胆战心惊。
在道里区西十二道街与中央大街交叉路口,这里人流密集,且有116路、13路和1路等线路公交车在此经过。设在路口的信号灯因车辆抢行,已失去指挥和调控交通秩序的作用。遇到红灯,车辆非但没有减速停车,反而加大油门疯狂地冲过中央大街。
据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驾驶员在夜间闯红灯的违章行为更加突出,而且车祸多发生在设施齐全的十字路口。
18日22时许,记者乘坐的车牌号为黑A533××的出租车在南岗区林兴路上行驶。途经林兴路与和兴路的十字路口时,信号灯已经由绿变红,司机竟然加大油门冲了过去。在十字路口的中间位置,出租车险些与一辆在和兴路上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相撞。事后,记者心有余悸地问司机:“为什么不停车等信号?”这位司机满不在乎地说:“等信号?那要等1分多钟,太浪费时间。晚上车少,我的车技好,不会出事。”这位司机还告诉记者,很多司机跟他一样,晚上经常闯红灯。因为晚上交警不会上路值勤,他们只要留心一下电子眼就可以了。
一年百余人轮下丧生
据交警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区共设有交通信号灯383处、电子眼若干、人行横道线数千条。2005年,在全市主干道周边学校又设置行人步道灯22处,各种让行、禁行、限速等标志2500块,施划人行横道线300余条,并专门设置了300块写有“交警提示:学校门前各种车辆减速慢行、礼让学生”的固定交通警示牌。在临街学校发放2000块学生过街手持让行指示牌,确保行人过街安全。
投入大量资金、设置这么多交通管理设施主要是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体现了交通管理工作突出“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主题,这是创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部分车辆仍然无视生命的可贵,将代表现代文明的交通工具变成一个个“马路杀人工具”。据交警部门统计,2005年,哈尔滨市共发生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肇事184起,导致129人在车祸中丧生,而其中百分之七八十的事故是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