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4日电 哈尔滨市某旅行社工作人员的许冰(化名)将公司业务款占为己有后辞职,公司虽多次催要这笔钱,但许冰一直拒绝归还。近日,警方将许冰刑事拘留。
2005年3月22日,哈市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许冰在公司财务人员李梅(化名)的电脑上,看到北京某旅游公司发过来的一条信息,让该旅行社把账号传过去,他们要把一笔业务款汇过来。许见李不在,便将自己的账号传给了北京的旅游公司。就这样,许将这家公司汇过来的2.3万元钱取了出来。随后,许拿出1.1万元交给旅行社,声称这是北京旅游公司汇过来的业务款,因许冰与这家旅游公司有来往,所以旅行社对此并没有怀疑,剩下的1.2万元被许冰收入囊中。此后不久,许冰借口辞职离开了该旅行社。
由于旅行社没有收到全部款项,李梅便向北京的旅游公司催要余款,但被告知钱已全部汇到了旅行社指定的账号上。李梅经过查询发现,该账号是许冰的。随后,李梅多次联系许冰,要求许冰把钱还给公司,但许冰以各种借口予以拒绝。无奈之下,李梅到荣市派出所报了案。今年1月19日,警方将许冰抓获。目前,许冰因涉嫌侵占公司财物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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