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月26日电 哈尔滨市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加大扶贫济困力度,斥资1.1亿余元实施扶助困难群众专项行动。建立扶贫济困的投入和保障机制,解决困难群众最为关心和亟待解决的就业、住房、医疗、上学等十个方面的问题。
近几年,哈尔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济困的政策和措施,每逢年节,还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普遍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与困难群众共渡难关。为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哈尔滨市在总结帮扶困难群众工作基础上,实施扶助困难群众专项行动。这一专项行动将放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条件、增加特殊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费、提高廉租户住房核定标准、资助中小学贫困学生就学、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问题等十个方面作为重点。
低保人员生活困难,就医就更加困难。哈尔滨市卫生局副局长李若奇说,为缓解这一矛盾,哈尔滨市对市区低保对象实行了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对26个手术病种实行最高限价,对6种大病实行医疗救助。但目前大病医疗救助补贴的起付点较高,大病救助病种偏少,群众受益面较窄,为使城市低保人员得到更切实的医疗救助,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市将大病救助的起付线由2000元降至1000元,将大病救助病种由6项扩大到9项。另外,全市农村共有特困群众16.8万人,绝大多数因病致贫,今年,将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大病医疗实施适当救助。
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而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比普通低保对象更加困难。据哈尔滨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局长王宝库介绍,哈尔滨对特殊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但由于标准较低,这一群体仍面临着一系列特殊生活困难。今年起,哈尔滨市进一步扩大低保金加发范围,提高加发标准,将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的低保金加发比例由10%提高到30%;社会孤老人员中,69周岁以下的每月加发比例由10%提高到30%,70周岁以上的由10%提高到40%;同时新增了部分加发对象,对高中在校学生每月加发30%,对当年考取普通大中专或本科的学生,一次性加发1500元。
廉租住房制度是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有效途径,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局长边洪霄说,截止去年末,哈尔滨共安排1080万元资金,解决了1127户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市扩大廉租住房覆盖范围,将廉租户住房核定标准由原来的6平方米扩大到7平方米。根据新的核定标准,全市目前尚有廉租户1929户,预计用3--5年的时间全部解决完。
哈尔滨市教育局副局长韩芳振说,今年,哈尔滨市将筹集义务教育助学金1000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城乡贫困中小学生5.5万人,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确定城乡中小学贫困学生资助标准:市区的郊区和县(市)农村贫困小学生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每人每年100元、初中生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每人每年150元;市区、县(市)城镇贫困小学生每人每年2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300元。为鼓励职业教育,加快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今年,市政府计划投入650万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助学基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7000人。
据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老孝国介绍,目前哈尔滨市区尚有5000余户"零就业家庭",这些家庭上主要靠社会救济维持生活,日子十分艰难。今年,哈尔滨市把解决这部分群体的就业问题作为全市就业工作的重点,计划投入3000万元,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岗位、社保补贴;为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零就业家庭"成员结帮扶对子等项措施,安置5000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名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卢国惠说,哈尔滨市通过实施扶助困难群众专项行动,还将积极改善敬老院"五保"老人生活质量、努力提高捐助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对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实行医疗救助、对特困残疾人实行专项救助、提高廉租户住房核定标准。这十方面的专项行动,政府需当年投入11496万元,对哈尔滨市来说有相当大压力。
卢国惠说,哈尔滨市政府有决心保证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这一便民、利民、惠民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好。今后,市政府将继续把民生问题作为政府的首要工作,把完善政策体系、建立保障机制作为扶贫济困工作的重点,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推出新的措施,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