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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再就业优惠政策截止期延至2008年
2006-02-06 14:19:0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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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6日电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局获悉,目前哈尔滨市已为13万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再就业优惠政策截止期将延至2008年。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去年11月,国家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截止期由2005年延至2008年,并且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覆盖范围。政策放宽后,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都可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另外,6个月没有实现就业的退役复转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也可以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中的部分扶持政策。哈尔滨市就此通知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将于近日出台。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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