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从林甸地震看我省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提案人: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
提案内容:
2005年7月2 5日23时43分大庆市林甸县境内发生了里氏5.1级地震,造成该县居民4 6 7户受灾,1340间房屋受损,11人受伤,1人死亡,大庆市区震感强烈,哈尔滨、齐齐哈尔均有不同程度震感。虽然本次地震损失不算大,但是在地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有关部门研究和重视。一是预测能力不足。尽管我省地震预报水平很先进,但对短期、突发性地震的预测能力仍然不足;二是地震发生后的应急警示不到位。据大庆市民反映,第一次地震以后,只有部分市民通过电视台播放的滚动字幕了解到尚有余震,需要尽快转移到安全地带,大多数居民无法及时得到防灾预警信息。哈尔滨市也仅仅是通过电视台播放了字幕,而此时能够收看电视的居民毕竟是少数,可想而知,如果随后发生威力更大的余震,损失将不可估量。三是应急电话占线严重。地震发生后,哈尔滨市居民拨打110、114以及地震局的热线电话,很难打通,无法及时了解灾情、汇报情况。四是应急自救知识日常宣传较少。大多数居民防灾自救意识较差,知识匮乏,在地震发生以后,各媒体才陆续开始亡羊补牢,进行宣传。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该加强灾害预警工作,提高预测能力的同时,在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居民,如,拉响空袭警报,用高音喇叭进行广播等等,使群众对灾情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防灾自救,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是抓紧时间对应急电话进行扩容,确保在线接听能力;
三是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平时就要对居民进行各类防灾自救知识宣传,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