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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盗伐、盗运马忠骏墓园林木
2006-02-06 16:55: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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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关于依法查处盗伐、盗运马忠骏墓园林木的建议

  提案人: 马淑珠

  提案内容:

  马忠骏墓园既是私家墓园,亦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被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57年马忠骏逝世,1991年其妻去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均安葬于上世纪二十年代辟建的墓园生圹之内;2004年其子马维慈去世,经省文物部门批准亦葬于墓园之中。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相关政策始然,墓园自然受其家属关注,也受政府相关政策保护。

  1952年,哈尔滨市建成机械厂始建,墓园被划在厂区之内,由于当时及后来众所周知的政治环境,马忠骏本人及家族均不可能对墓园进行任何管护。文化大革命期间,墓园遭到浩劫自不待言,这期间,建成厂在墓园中砍伐树木、修建厂房、堆煤料场……,使墓园缩小到原来的1/6,约两万余平方米;树木不足千株。改革开放以来,墓园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近年来,建成厂开始重视墓园保护工作,如修围墙,从宾县拉回被损坏的碑刻等。但实际上破坏仍时有发生,墓园仍处于无人管护的环境之中。

  2004年5月中旬,墓园中百余株百年松树(有近年枯死的)被人私自砍伐,据厂内有关人员讲:伐树得到了厂内主管园林工作人员的同意。这不仅对墓园的历史风貌造成严重破坏,也直接违反了《文物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其后,家属多次找建成厂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均无结果。经有关人员传给马家的话说:要求伐木者是一个有社会背景的“王老太”,她还传话说:若不让拉走木头以料抵工,那么马家得给她伐木的工钱。2005年4月4日,家属去扫墓,再次与厂领导约见,希望厂里能尽快妥善处理被盗伐的木材(烂掉可惜),并提出处理木材所得款项用于墓园维修(文物有属地管理原则),家属分文不取。几个月后事情非但毫无进展,于今年7月,家属得知百余株被盗伐的林木竟大部分又被盗运出厂区。家属再次与厂方联系,厂方保卫部门和厂领导均表示不知情,几次联系均无果而返。只是在近几日,在林木被盗伐一年半之后,木材被盗这五个多月之后,长里才口头表示准备调查!

  马氏家族目前尚有若干人健在,对此事的发生、发展过程,除不能理解,不好接受之外,均深感气愤!这是对一个统战家族的轻视和侵犯!也是对党的统战政策的挑战!更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无视!建议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如上事件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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