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如何保证我市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提案人: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
提案内容:
近年来,哈尔滨市房产价格居高不下,经常会听到有人说:一辈子就是为了一个房子奋斗,可以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现阶段群众最为关心,政府迫待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不合理,适应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租赁的中低价位住宅严重不足。第二,国家城镇住房的保障政策没有真正落实。第三,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意建经济适用房,不愿意建廉租屋,认为利润低,不划算。就此问题,提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立科学的购买者收入界定标准
购买者的收入界定标准不科学,如果低于实际收入,就会造成抢破头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而高于实际收入,就没有钱去买经济适用房,甚至连经济适用房按揭的首付都成问题,所以解决经济适用房的两难境界是收入界定。
二、改变目前经济适用房规模、户型等规划不合理的现象
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户型的规模标准偏高偏大,经济适用房,虽然单价便宜,但如果它的户型过大,总价也会很高,这也会让大部分中低收入者买不起,就会造成经济适用房不经济现象的发生。因此,政府应严格控制此类不合理现象。
三、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和分配政策、开辟资金渠道解决廉租房的匮乏
要继续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和分配政策,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销售对象的控制政策,廉租住房资金来源、运作模式和运行机制,集资、合作建房鼓励政策,货币补贴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的规范化等。现在,虽然提出了很好的廉租房体系,但是没有建立体制相应的保障机制,所以变成了既缺房源,又缺资金,社会保险当中的低保部分的财政补贴,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政府应该把廉租房责任负起来以后,去开辟新的金融渠道。
四、中低收入者买房应该获得相应政策支持
继续出台住房信贷鼓励政策,提高居民购房支付能力,包括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范个人贷款审查的程序和标准;完善住房保险政策,降低保险费率,明确保险赔付责任,减轻借款人负担;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业务;加快完善住房贷款担保办法,加强对担保公司的业务规范和监督,推行标准化的担保合同示范文本,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通过税收鼓励政策鼓励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包括进一步降低住房交易环节税费政策,进一步利用税收杠杆,鼓励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换购住房。加快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发挥存量住房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中的作用,包括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门槛,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给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