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7日电(记者 杜筱) 参加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杜仲认为,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法定假日未缴纳养路费收取滞纳金不合理。
据杜仲介绍,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征收养路费以月为单位,每月从一日开始,超过一天未缴纳养路费收取滞纳金约5元人民币,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例外。钱虽不算太多,可让人不舒服。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赋予大众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侵占,像税务机关的做法就比较好,每月1至10日报税,法定节假日顺延。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在缴纳养路费上应该学习税务机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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