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月8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了解到,从今年开始,该市城区将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救助款将在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给受救助者。
据介绍,当患者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急性脑血栓或脑出血、心肌梗塞的,急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的,或经市政府确定需救助的其他重大疾病时,即可申请医疗救助。
牡丹江市医疗救助的人群主要指:非农业户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未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月人均收入为市区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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