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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黑龙江查办职务犯罪174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0人
2006-02-10 07:12:2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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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0日电 9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向省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查办职务犯罪1749人地厅级干部10人

  2005年,全省检察院机关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17347件23336人,提起公诉21520件29633人。以案件质量为核心,查办职务犯罪实现了新突破。2005年的职务犯罪侦察工作,特别是案件质量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12件,174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0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8745万元。开展了“追逃犯、清积案”统一行动,共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2人。

  97%信访案件息诉解决

  2005年,全省检察院机关积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有理推定”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坚持检察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接访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公开答复等方式,对受理的15094件来信来访全部作了妥善处理,排查出的311件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已经办结,息诉302件,占97.1%。

  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006年全省检察院机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服务和谐龙江上下功夫。在执法办案中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轻易作犯罪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依法从宽处理;对有立功表现的,要兑现政策;对经查确属错告诬告的,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澄清事实。

  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切实防止因执法方式不当造成负面影响或者激化矛盾。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