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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中水回用遭“冷遇”
2006-02-11 06:39: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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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1日电 中水回用是指部分生活或生产用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主要用于厕冲洗、园林浇灌、车辆冲刷、基建施工、景观及设备冷却水等。省人大代表杜仲建议哈尔滨市政府应高度重视中水回用设施的建设工作。

  【提案摘要】

  据了解,哈尔滨市2002年12月施行的《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中明确规定: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等建筑;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应当建设中水设施。但该新条例已实施两年多了,哈尔滨居民小区中水设施的建设还是空白,而企业按规定建设中水设施的少之又少,目前只有近50家单位安装了节水设施。

  【记者调查】

  中水回用意义重大,投资一次,受益多年。据了解,哈尔滨因很少使用中水设施,年浪费水6000万吨。例如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小区,日用水量在1200吨作用,安装了中水设备后,每天可节水400吨。哈市居民生活用水1吨约2.3元,这个小区一天可节约水费920元,一年下来,可节水14.4万吨,节省水费34万元。

  【委员建议】

  省人大代表杜仲建议哈尔滨市政府应高度重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工作,尽快出台《哈尔滨市中水回用管理办法》,把中水回用纳入法制化轨道。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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