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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2006城建重资源节约
2006-02-18 05:52: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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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8日电 17日,记者从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将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为重点转变城镇发展模式。大中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始启动。

  据了解,我省将加强对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建造规划区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要全部达到节能50%的标准要求,并逐步实现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的节能标准,并且大中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始启动。

  同时,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使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低于15%。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指导和调控城镇建设合理集约利用土地。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等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