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8日电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哈尔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200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式启动。会议要求,哈尔滨市所有单位都有义务无条件地安置退役士兵。
会议要求,为了全面完成哈市200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凡在哈市区域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国有经济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必须承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各单位都要支持和配合当地安置部门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拒绝接收或完不成安置任务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单位,在双拥模范城(县)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安置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还要求所有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要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退役士兵签定劳动合同,及时安排上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或附加任何上岗条件。在合同期内,非个人原因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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