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0日电(记者杜筱)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启动中央财政项目拨款587万元,用于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的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工作,力争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
为有效地提高孕产妇保健工作的质量,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转运方案》,方案规定,各项目县要有专人负责,有独立账目,专款专用。对如何确定贫困救助起付线,如何兼顾救助数额、救助面和项目支付能力要认真调查研究。
方案要求,医疗保健机构要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尽量用低廉的价格满足孕产妇的住院分娩需求;不要滥用抗生素、输液以及剖宫产等,给孕妇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对县、乡医疗机构进行成本核算,对正常产住院分娩实行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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