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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2月22日电 22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十四版刊发了题为《魏艳玲: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一文,现转发如下:
“只要我活着,就要为我所钟爱的检察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2001年4月,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魏艳玲患了急性淋巴型白血病。
在社会各界的捐助下,2002年3月,魏艳玲的骨髓移植手术成功了。她不顾医生的再三劝阻,不顾正在急性排斥期,硬是拖着虚弱的身体登上了返乡的列车。魏艳玲坚定地对同事说:只要我活着,就要为我所钟爱的检察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在家休息不到一个月,魏艳玲就再也呆不下去了。在她一再要求下,科长把最简单的工作分配给魏艳玲。装订卷宗,她用20天时间就把120本卷宗装订得板板整整,经积极争取,又投身于办案工作中。
为了提高执法水平,魏艳玲如饥似渴地学习,短时间内,作了几万字的学习笔记。患病期间,她还坚持完成了余下的自考法律本科课程。
魏艳玲在治疗白血病期间,曾做过11次骨穿、12次腰穿,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加上排异反应,每天五脏六腑都在疼痛。倔强的她在科里人员少、任务重的时候,主动请战,专攻疑难要案。
在办理一起涉嫌贪污案时,魏艳玲一天要找十几个证人,跑遍了密山市所有银行。一次在取证时,当得知眼前这位干练的女检察官竟是白血病患者时,证人被惊得目瞪口呆。
“非典”时期,魏艳玲接手了一起旧案。时隔10年,当年公安机关预审科已经解体,卷宗不全。她四处奔走,终于拿到了有力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10年沉案终得昭雪。
3年来,魏艳玲共办理各类公诉案件116件,起诉率、不起诉准确率和法定时限结案率均达百分之百。2005年4月,她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