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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志: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意见》精神 努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
2006-02-23 18:54: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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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3日电 2005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05]24号,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政治生活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深刻认识《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过程及意义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深刻的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省委要求省委统战部代省委起草贯彻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省委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工作,要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起草时要吸收民主党派等人士参加。根据这一指示精神,省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省委以及无党派人士成立了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对文件起草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省委统战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我省各市(地)、单位,就多党合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同时,还积极向其他省、市和自治区学习借鉴经验。初稿形成后,省委统战部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省多党合作专题研讨班,进一步征求了各市地委、省直各工委、各高校党委主管领导和统战部长的意见。《实施意见》下发前,又与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等13个重点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省委统战部先后6次召开文件起草工作会议,前后进行了13次修改补充。《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愿望,是我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党内外团结合作的体现和集体智慧的结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对进一步推进我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二是对我省民主党派在人大、政府、政协中充分发挥作用进行了规范;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四是对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六是进一步明确了要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

  《实施意见》在坚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思想的基础上,又突出了我省特点。一是内容上更加明确具体。如为进一步完善协商程序,《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协商议题和相关材料,一般应提前5天通知和送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对各级政府选配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方面,提出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安排党外干部的比例逐步达到政府机构设置的四分之一的比例。二是政策上衔接得更加紧密。《实施意见》坚持了我省多年来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保持了政策上的长期性、连贯性、稳定性。如在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方面,要求认真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作用的意见》(黑办发[2004]4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代表人士重要意见建议直报制度的通知》(黑办发[2003]13号),继续落实好相关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三是原则要求更富有指导性。《实施意见》对我省多党合作提出了诸多具体要求。如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中应有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中也要注意安排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要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总之,《实施意见》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可操作性强,将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多党合作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是各级党委特别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实施意见》精神上来。省委《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学习贯彻《实施意见》过程中,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做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增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的自觉意识,在工作中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监督。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要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要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为契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发展不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意见》精神,是我们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结合《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和第一要务的认识和理解,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切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统战工作全局,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与发挥多党合作优势、促进发展结合起来,为我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希望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动员广大成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并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等优势,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择重点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继续开展好民主党派的智力帮扶和支边、捐资扶贫和助学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积极为全省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三)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中发[2005]5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都对各级党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级统战部门要围绕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新老交替,协助民主党派切实做好今年市级组织换届和组织发展工作,优化各级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成员结构,提高班子活力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推进民主党派政治交接。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为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