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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下月施行 发信息干扰他人将受处罚
2006-02-27 09:57:4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秦雷 春峰 孙玉红
东北网哈尔滨2月27日电 今年3月1日,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2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近万名民警开展宣传活动,共设立中心宣传站两处,宣传点486个,向市民发放宣传单10余万份。
据了解,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如强行乞讨、拉客招嫖、强买强卖、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招摇撞骗等,还增加了对强迫他人劳动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据了解,新法在处罚种类上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处罚。在提高罚款处罚额度上,除对“黄赌毒”保留原有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行为和性质,分别规定为200元以下、200元至500元、500元至1000元、2000元、5000元等多个等次。在行政拘留处罚上,按不同违法行为、性质和情形,细分为1日至5日、5日至10日、10日至15日三个等次,避免了行政拘留处罚跨度过大。同时,新法规定,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时,可以采取取缔、现场管制、强令解散等行政强制措施。
据悉,3月1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将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