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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一女工休产假被辞退 状告单位违反劳动法
2006-03-05 07:09:5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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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5日电 赵春红是广东省惠州市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业务主管,2005年10月,赵春红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时,却被告知她已经被公司辞退了。而在这期间,赵春红并未收到公司任何形式的通知。于是,赵春红女士将“TCL”哈分公司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据赵春红女士讲,2002年3月,她应聘到“TCL”哈分公司做渠道管理专员。几年间,她努力工作,业绩在公司中名列前茅,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2004年开始,赵春红在公司主管业务,工作似乎比以前更忙了。2004年8月,她怀孕后,人事部经理曾找到赵春红,称她怀孕了不适合继续工作。赵春红质疑人事部经理的说法,《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不允许被辞退。如果公司给她下发辞退通知单,她才会离开公司,人事部经理听后说这事以后再说。

  2004年11月末,赵春红感觉肚子坠胀,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建议她不要继续工作,应该回家休息保胎。于是她拿着医院出具的证明及诊断书回到公司向人事部请了假,当时人事部给了她假。2005年6月13日,赵春红的孩子顺利出生,经过几个月的调养后,她的身体状况基本恢复。2005年10月,赵春红准备回公司正式上班。但到公司后,她却被告知因为长时间没上班,公司裁员,她已经被裁掉了。赵春红十分气愤地说,怀孕之前在公司努力工作,难道仅仅因为怀孕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就被公司扫地出门吗?

  2005年10月,赵春红找到“TCL”哈分公司经理汪洋。汪经理的解释是,现在公司效益不好,他们也没办法给赵春红解决目前的问题。同时称,他是在2005年9月才接任“TCL”哈分公司经理职务的,而辞退赵春红的事是上一任经理做的决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没办法解决。发生这种事后,赵春红曾找到哈市劳动局和南岗区妇联等相关单位,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3月2日,“TCL”哈分公司经理汪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汪经理对记者说,“TCL”是一家大公司,他们会尽量维护好员工的权益。他是在2005年9月才接任哈分公司经理一职的,赵春红被辞退一事是上任经理做出的决定。当时赵春红请假的时候可能没跟人事部门说明她已经怀孕了,公司的人事部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他们现在也没办法调出相关证明。他们现在委托了一名法律顾问处理此事,他们只能对赵春红女士提供的相关证明认定。同时,汪经理表示,既然法律顾问代表公司在处理这件事,他会根据法院判决合理处理此事。

  2005年10月,赵春红将“TCL”哈分公司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