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7日电 哈尔滨市的张女士近日开车到南岗区嵩山路上的“万禧来翠花上酸菜”酒店用餐,酒店保安在替张女士停车时,将她的车撞坏,该保安随后不知去向。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酒店的领班经理表示,这完全是保安和顾客的私人行为,现在酒店也在等交警队的处理结果。
据张女士介绍,3日18时30分,她开车来到这家酒店就餐时车位已满,酒店的保安对张女士说:“我帮你停车。”张女士听后,就将车钥匙递给了这名保安,自己上楼用餐。10分钟后,这名保安走进包厢对张女士说“车帮你停好了,钥匙放在吧台”,说完就走了。又过了5分钟,一名服务员告诉张女士,她的车撞了一辆出租车,刚才替她停车的保安跑了。
张女士连忙跑到酒店外面,只见自己的车停在路边没有熄火,车钥匙插在钥匙孔里,后尾灯被撞坏了。车后边还停着一辆保险杠被撞掉、水箱漏水的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说,当时他是正常行驶,那名保安在倒车时撞上了他的车。出租车司机说,既然保安跑了,他就只能找张女士索赔。
张女士告诉记者,酒店的一位姓许的领班经理说这件事与酒店没有关系,责任完全由保安承担,让张女士自己与保安联系。
4日,出租车司机联系到张女士,他说事故发生时,出租车内一名乘客头部受伤,看病花了900元。出租车司机已经垫付。他认为张女士应该包赔损失。
6日,记者来到了“万禧来翠花上酸菜”酒店。领班经理徐先生说,保安虽然是酒店的员工,但现在已经跑了,酒店也找不到人。而且酒店没有让保安替客人停车,客人把钥匙交给了保安属于他们之间的私人行为。目前这件事情交警队已经立案调查,他们会听从交警队的处理结果。
据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的丁海洋律师介绍,这起事件是由于酒店保安工作期间的职务行为造成,不论保安事后在不在饭店,责任都应该完全由酒店承担,事后酒店可再向保安追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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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4日20时30分,王先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某餐厅就餐,由于暂时没有停车位,王先生接受了餐厅的代客停车服务。该餐厅一名无驾驶执照的保安将王先生的车开出后,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本田车撞坏。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无证驾驶的保安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本田车主花了修理费40000元。一审法院判令餐厅赔偿本田车主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共计42110元。
(摘自2005年05月12《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