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8日电 记者7日从哈尔滨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日前通过。2007年,全部重点源和新建排污单位实现持证排污,对造成环境危害的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
据介绍,到2010年,哈尔滨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同时要求,对流域内的新建大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责任编辑:杜筱
东北网3月8日电 记者7日从哈尔滨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日前通过。2007年,全部重点源和新建排污单位实现持证排污,对造成环境危害的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
据介绍,到2010年,哈尔滨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同时要求,对流域内的新建大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