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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黑龙江省化肥价格将保持平稳 不会涨价
2006-03-09 07:30: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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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9日电 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局价格处获悉,今年省物价局将对黑龙江省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实行限价措施。其中,省内企业生产的尿素,将严格执行提价申报制度,不得擅自提价,对农民的销售价格每吨最高不得超过1725元。省物价局预计,今年我省化肥价格将保持平稳,不会涨价。

  省物价局日前下发了《关于2006年进一步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省内化肥、农药、农膜等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执行,差率按实际进价不得高于3%,零售企业差率按实际进价计算不得高于1%;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对尚未实行限价措施的碳氨肥、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品种以及农药、农用薄膜的价格,也将加强管理,必要时采取提价申报制度,实行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农业用水和柴油价格,不得擅自提价;对种子的销售价格,也要加以限制,不得层层加价。

  为防止经营环节层层加价,省物价局对化肥销售企业实行了相应的控制政策,要求我省生产的化肥,在省内经销应以实际出厂价为基础计算,不得进行三次批发,同城不得二次批发(以县为单位)。从省外化肥生产企业以出厂价购入的,在省内经销应以实际出厂价为基础计算,不得进行三次批发,同城不得进行二次批发。从省外经销单位购入的化肥,在省内销售只能进行一次批发。批零兼营企业直接零售只能加一道环节,最高为3%。

  据介绍,黑龙江省化肥的需求量每年在100多万吨。目前我省各化肥生产企业库存充足,且正在积极组织生产,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