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0日电 一再婚女子为了消除继女的顾虑,到公证部门办理了公证,表示婚后愿放弃对丈夫房产及车产的所有权。据了解,目前婚前财产公证的申请人八成是再婚夫妻。
45岁的吴梅在某国企工作,两年前结识了51岁的赵军。赵军的妻子多年前因病去世,留下一个女儿。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赵军准备跟吴梅结婚,但其女儿的态度却一直不明朗。吴梅意识到,赵军的女儿可能是担心其父亲财产将来会被她分走。为打消其女儿的顾虑,吴梅到公证处办理了声明公证。在这份声明中,吴梅再婚后,放弃对赵军现有房产、汽车的一切权力,无论其变卖、转让、赠送,都是他的权利和自由。
据哈尔滨市道里区公证处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婚前财产公证的申请人80%以上都是再婚夫妇,并且大部分都是有子女的。办理这种公证一是像吴梅一样办理声明公证,即一方声明放弃对另一方财产的权利,另一种就是双方各自公证财产。双方财产分开后,子女们的利益得到保障,他们对老人的生活自然不会有太多干涉,这些重新组合的家庭会更加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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