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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医院系列报道:预付制医保取代报销制
2006-03-13 14:22: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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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3日电 平价医院出现的大背景,就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看病难和贵,更重要的问题是医疗社会保障覆盖率低和医保作用弱所致。作为一种配角,平价医院承担不了冲击传统医疗市场的重任,因此,业内人士指出,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障相结合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医保转换角色,改报销制为预付制,不当投保者的婆婆,而是当投保者的专业管家才是解决看病难的根本出路。

  据了解,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参加医保的城市职工160多万人,超过全市人口半数以上,但医保筹资水平较低,医保能力弱,自费比例很高,平均超过40%。

  据了解,当前的基本医保和商业医保没有担起自己的责任,没有形成互补而体现保险的作用,也即基本医保和商业医保没有建立起保证体系和网络,即基本医保覆盖率超过50%之后,商业医保没有发展起来起到补充作用。哈尔滨市上年商业医疗保险统计显示,全市医疗保险品种中,医保作为主险种的只有一个,作为从属险种的有20多个,保费收入1亿多元,但全部亏损。

  有专家提出,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费用就可以在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分摊,从而可以避免大部分医疗费用只由病人负担的局面。

  医保更重要的应该成为医疗的购买者,约束医疗服务的费用上涨。当人们把医疗费用预付给医疗保障机构之后,医疗保障机构就可以以集体的力量,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具有强大谈判能力的购买者,从而有能力运用各种手段来控制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这样一来,百姓也就不必作为单个病人出现在医院,医疗服务买卖双方市场力量对比不平衡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医疗服务买卖市场力量对比便可以从卖方向买方倾斜,医疗服务提供方也就不能为所欲为地多收费、多开药、多检查。这就出现了医保企业间的竞争、医院之间的竞争和医保与医院之间的互制,市场越充分,患者越受益。

  实际上,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未能很好履行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者的职能。现有医疗保障制度的多数受益者,在寻求医疗服务时,也必须缴纳大部分医疗费,然后再向医保机构寻求报销。这样一种做法导致了相当一部分医疗保障的受益者在就医时还是加入了自费者的行列。结果是,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相当一部分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放弃了其医疗服务购买者的职能,医保管理者的工作重心便在于控制病人,而不是控制服务提供者。

  因此,普遍意见认为,医保根本的改革措施在于取消报销制,代之以完全的预付制。在参保之后,百姓在医院只需缴纳自付的部分即可。大部分医药费用,应该由医疗保障管理者直接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这样一来,医保管理机构就可以同医疗服务提供者订立契约,运用各种支付手段(例如费用包干制、按人头收费、按病种收费、按服务内容收费等等)的组合,来引导后者在控制费用和维持质量上保持平衡。当然订立契约本身并不是一个免费的过程,需要一定的交易成本。事实上,在西方发达国家,医疗保障的管理者大多雇用一批卫生政策和医疗方面的专家,系统搜集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行为,定期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能够不断地修订合同,以强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费用意识。

  那个时候,平价医院的存在与否,也就没有了争论的意义了。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