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4日电 据哈尔滨电视台13日报道,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4月1日起哈市将全面实行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管理制度,以实现酒类商品的全过程监控。
按照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和储运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须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对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罚金。酒类批发单位在经销中要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记载酒类商品的产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和经营地址、销售日期、购货单位等流通信息。随附单要跟随酒类商品流通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
据了解,在落实备案登记和溯源管理两项制度的同时,市区县酒类流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市场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规经营和无备案登记经营行为。并要近一步加强对零售单位向未成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检查和规范工作,为酒类商品流通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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