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4日电(记者 印蕾)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会议14日在哈尔滨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届时,调查将在全国各地同时展开。黑龙江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将在11个市的22个县(市、区)的176个调查小区中同时展开,调查样本量为7.34万人。
据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黑龙江省各级抽样调查组织已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样本单位抽取、调查实施方案编制、调查员培训和试点等工作,残疾人抽样调查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确保我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据介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调查抽样调查的内容包括全国及各省(区、市)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生活状况以及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情况,调查项目共有52个,调查重点是残疾人的致残原因、生活状况及主要需求。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被抽中调查小区内常住的所有人(指自然人),而不仅仅是残疾人。调查将持续到5月中下旬。
1987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通过调查,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此后国家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使残疾人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18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的基本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一次的调查数据资料,已经不能客观地反映我国残疾人群的现状,不能作为各级政府研究和加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依据。因此,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