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具体方法
2006-03-15 11:06:3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15日电 15日起,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工作在全市展开。如何申请补贴成为市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申请补贴分为六步走第一步: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居民家庭,应当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名成员作为申请人。

  所需材料:1、《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也可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2、家庭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授权委托书。5、家庭成员拥有所有权或者公房承租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住房的,需提供所在地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6、家庭成员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对该成员经济收入的证明;领取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没有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对该成员经济收入的证明。

  第二步:办事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区人民政府核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区政府核准。核准后将其中两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及时返给街道办事处。对经核准取得货币补贴资格的,街道办事处将其中一份《申请表》返给申请人;未取得资格的,街道办事处及时告知。自区人民政府核准之日起,申请人即取得货币补贴资格。

  第四步:公开摇号。补贴指标分配后,各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指标分配情况,在本区已取得货币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范围内,摇号确定中号申请人。摇号公开进行,并经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同时在已取得货币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范围内随机抽取5名现场监督员,和纪检监察部门一同进行现场监督。经摇号未中号的申请人,自区人民政府核准之日起2年内具有新的摇号参加资格。2年内仍未中号的,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未中号期间自行购买的房屋,不予补贴。

  第五步:社区公示。中号申请人名单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人检举或者检举不实的,区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发放由市房产住宅局统一制定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中号确认单》。检举属实的,取消该申请人货币补贴资格。

  第六步:发放《补贴证》。申请人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确认单》、《申请表》和身份证到市房产住宅局领取《补贴证》。《补贴证》有效期一年,自申请人中号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