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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路公交车撞上大树 乘客磕掉牙
2006-03-16 08:17: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邹呈娣 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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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6日电 日前,哈尔滨市民于先生在乘坐57路公交车时,公交车撞上了路边的大树。突如其来的猛烈撞击撞掉了他三颗牙齿。

  14日,于先生吃力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10日18时许,他在文兴街乘上了57路公交车,当时刚刚下过雪路很滑,车开得很快。当车途经和兴路与汉广街交叉口时,车突然一个急转弯,撞到路边的大树上。毫无防备的于先生猛地向前冲去,嘴重重地磕在前座的铁把手上,于先生随即摔倒在车厢地板上。他觉得嘴部失去了知觉,伸手一摸满手是血。随后他拨通了女友的电话。

  据于先生的女友讲,她接到电话后赶到现场时看到,57路公交车驾驶员站在车外,男友蹲在车上,嘴里不停地流着血,牙根裸露在外。在她的要求下,57路车乘务员才将于先生送往哈医大二院。经医生诊断,于先生三颗牙的牙根脱落,根本无法修复,必须做“种牙”手术。三颗牙手术费就需要6000元,这还不算其他费用。随后,他们找到车队要求赔偿,车队一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说:“车队只能出3000元,多了车队也赔不起。”

  于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现在医药费已花了近3000元,住院期间的费用还没结算,还要面临“种牙”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原本定于6月6日结婚的日子也要推迟了。

  对此,57路公交车队的队长吕若庸对记者说,事故发生后乘务员就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他否认车队说过“只赔3000元”。他强调,至于如何赔偿要等伤者做完法鉴后才能确定。如果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是车队负全责,车队会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哈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表示,按规定乘车人在车辆发生事故中受伤,车辆方理应负全责。目前事故正在处理当中。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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