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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府确定拆违期限:4月1日前拆除5月25日前还建
2006-03-18 13:09:4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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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8日电 17日,记者在哈市拆违还建治污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哈市政府要求4月1日前完成拆除工作,5月25日全面完成还建工作。

  据悉,这次拆违还建治污,是继2001年以后哈市又一次大规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尤其是实施集中供热以来,尚未拆除的锅炉房、大烟囱等设施还占据着城市空间。哈市已经提出在2007年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尽快达到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标准的目标。拆除改造增绿是哈市创建工作达标的主要载体,能否实现相关绿化指标,直接关系到哈市创建目标的实现。通过拆违还建治污,将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增强城市魅力,吸引更多国内外的投资者来哈尔滨创业发展。

  哈市政府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确保拆除和环境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在城市规划确定的拆除范围内,只要是影响群众利益、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影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必须坚决拆除。无论是什么历史原因,无论是有照无照,都要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一律按照政府统一制定的补偿原则和办法,严格执法、公平拆迁。对违章违规建筑,要坚决无条件取缔,提前做好履行执法程序准备工作,自拆期限一过立即组织有关方面依法进行强拆;对合法有照私产房屋,要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公示补偿标准,做到公正透明;对公产有照房屋,要积极与其主管单位沟通,争取支持并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哈市市长石忠信强调,这次拆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民利,排解民忧,目的是不断改善市民的居民环境质量,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市民要充分了解拆除还建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拆除工作。电力、通信、路灯和交通警示标志等占道杆体的产权部门要及早行动、带头自拆。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