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8日电 从今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开始实施,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办理参保,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然而,据记者了解,哈市参保民工寥寥无几,而劳动监察机构却是零投诉。
农民工:工伤险知之甚少
在哈市道里区抚顺街各个就业中心,记者采访了一些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发现具有技术性或存在危险性的用工单位,几乎都没有将工伤保险作为招聘待遇,而农民工询问的也寥寥无几。
从肇东来哈打工的小李告诉记者,对于用人单位得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事情并不知道,也没有用人单位提出可以为他们交工伤保险。对于打工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用工单位能给多少工钱,至于是否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不重要,总不能因为看不见的一份保险而丢掉一个工作。
随后,记者又在南岗区、道里区的几家大酒店询问十多位服务员,得知酒店除了给支付工资外,并没有给其投保工伤险。
用人单位:短期工不给缴纳
在抚顺街上,某机械厂的招聘者李某告诉记者,她听说过用人单位要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事,但是因单位招的都是短期工,没有必要缴纳工伤保险。不仅如此,李某还解释不缴纳的另一个原因是担心有的农民工故意弄伤自己索要保险费。她认为,只要工人注意安全是不会发生意外伤害的,交了保费也是打水漂。而记者随后询问的五家用人单位,要么说不知道,要么避而不答。
一些家政中心工作人员称,从事家政的农民工多数是干保姆工作的,不是危险行业,而且流动性大,所以没有给他们投保,只有计时工种的,需经常高空作业如擦玻璃等,妇联给他们投了意外伤害险。
劳动部门:投保少却零投诉
按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可是,记者从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哈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微乎其微,而投诉却是零。
据介绍,如今农民工参保还需跨过几道槛:用人单位不愿自掏腰包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或不很清楚或参保意识淡,未能及时参保;大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不签用工合同。如果农民工在工作中造成工伤,按照新的《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首先要看农民工是否有劳动合同,然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险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农民工的伤残等级后,再进行医疗费用的支付。而实际上多数农民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农民工维权缺乏法律依据,维权部门往往很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