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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人患重病获救助 哈首个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出台
2006-03-20 05:38: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郑雷 张雪霞 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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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0日电 记者从南岗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区近日出台了《南岗区城乡群众特殊困难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据介绍,这是哈尔滨市首个城乡群众特殊困难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后,将对城乡患重病的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及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据悉,该《办法》涉及基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拆迁及住房救助、供暖补贴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文化救助等。其中新增加的条款有,对城市家庭养老的“三无”老人,每月送90小时服务;对低保家庭中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送20小时服务。对农村低保、优抚对象中特殊困难的家庭,每年每户给予300元煤款补贴。对城市低保中非集中供暖的家庭,供暖期内每月给予低保标准20%的取暖救助;对集中供暖、家庭成员中均无职业的城市低保户给予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不足45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的100%的热费救助。对农村低保人员的医疗救助按照有关规定,代交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的部分或全部费用。患有规定的重大病种的五保人员将按住院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的60%给予救助,每年最高救助额为6000元;其他人员按住院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的40%给予救助,每年最高救助额为5000元;未入院治疗的,视病情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救助等内容。

  据南岗区低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南岗区出台的暂行办法将变以往临时救助为长效规范救助,实现了由过去的被动救助变为主动救助,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贫困群众的特殊困难,预计哈尔滨市今年将拿出3600余万元用于城乡特殊困难户的救助。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