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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警:坚决处罚违章行人 培养市民安全意识
2006-03-21 06:49:1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梁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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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1日电 从2005年10月31日开始,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开始对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翻护栏等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哈尔滨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规定对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横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线、不走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的行人,将分别处以10元到30元的罚款。

  2005年10月31日,交警部门开始对行人交通违章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近千名交警走上街头,在哈市40条主要道路和23个交通岗对行人违章进行处罚和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情况,交警部门对情节较轻、态度较好的违章行人,以教育为主;对少部分情节严重、不支持工作的违章行人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截至当日16时,交警共处罚行人165人,罚款1700余元。被处罚的行人中,有的是不知道自己违章,或因一时疏忽走了近道;也有的人是为图一时方便而明知故犯。在交警对违章行人进行处罚时,虽然许多人承认错误并自觉接受处罚,但也有不少人不理解,使交警部门的工作遇到不少阻力和困难。

  有的违章行人承认自己错了,但却不交罚款,利用各种办法进行搪塞;有的违章行人见到交警执法时扭头就跑;个别人甚至蛮不讲理,态度恶劣。据介绍,对行人交通违章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几天后,共纠正行人10000多人次不同程度的违章行为,但真正接受罚款处罚的人却不到600人。

  2005年11月1日,在哈市南岗区中山路,一男子因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被交警拦住,该男子却说:“我的安全不用你们管,谁撞了我我还有地方吃饭了呢。要罚款我没钱,你有本事就拘留我!”当交警对其说明危害时,对方竟破口大骂。在道外区一繁华街道,不少行人为图方便,翻越道路中间的护栏。一个被交警拦住的男子竟说:“你们缺钱花了吧?你们罚吧,这样你们就发财了!”说着从兜内掏出10元钱扔在地上,然后扬长而去。

  值勤的交警反映,对行人的管理比对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的难度大得多。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可以采取扣车、扣分等措施,而对行人没有什么可扣的;缺乏一定的“抓手”和必要的强制手段,使对行人交通安全的管理相当困难。据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统计,交纳罚款者的比例基本上只占所有被纠正违章行人总数的10%。

  纠正行人交通违章意义重大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石滨介绍说,从宏观上讲,交通由人、车、路组成,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近几年,汽车业迅猛发展,因许多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由非机动车、行人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断,成为交通“顽症”。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1月至9月,哈尔滨市共发生机动车撞行人的“一般”等级以上交通事故166起,死109人、伤89人,其中行人交通违章是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005年全年,根据交警事故部门的初步估计,哈尔滨由行人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的20%到25%。

  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行人乱穿马路,不注意过往的车辆,或者是和机动车抢“时间差”,使一些司机避让不及,最终酿成惨剧。因此,提高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迫在眉睫。

  哈尔滨市区有人口300多万人,而在路面值勤的交警只有七八百人,显然对众多行人的交通违章行为根本纠正不过来。据了解,以前交警在执法时只纠正车辆违章,对发生在身边的行人违章一般也都不去管。所以,许多行人对交通违章行为已习惯成自然,对没有人来管也习以为常了。在交警进行处罚的时候,有的违章行人抱怨说:“这么多年我一直这么翻护栏,也没人管我啊。”

  现在,哈尔滨市的交警都随身带一本处罚行人的票据,对行人实行“违纪不过岗”,不再是视而不见,即使行人不听也要纠正。每个交警在本岗区内要劝阻和处罚行人的交通违章行为,每个工作日要进行一件以上的处罚。

  重在培养市民安全意识

  从2005年11月至今,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共纠正行人交通违章行为9527件,罚款近10万元,使全市行人违章现象有了较大改观。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邹勇刚表示,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处罚教育那些违章的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哈尔滨市对行人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是一个尝试。从全国来看,在城市范围内对行人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的城市还不多。虽然自199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部分城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但在对违章行人进行处罚时都普遍遇到很大困难,如个别违章的行人以“为什么不管别人,偏偏管我”而拒不接受处罚,而实际上也确实存在着大量的行人违章行为,但由于警力严重不足,交警不可能处理身边的每一起违章;有些被纠正的违章行人称没带(够)钱,请求交警少罚款或者不罚款;有的行人违章者被交警纠正后,反指交警没有敬礼或者态度不好,胡搅蛮缠,甚至提出要投诉;个别人违章后煽动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对交警进行指责甚至围攻。此外,罚款数额过低,对于收入高者也起不到威慑作用。

  在哈尔滨市实行处罚办法之前,交警部门曾进行过考察和调研,并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难度。但他们发现,一些交通秩序较好的国家,也是经过了多年的处罚,待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从被迫变成习惯时,交通秩序才真正好起来。因此,他们认为遵章守纪的习惯一定要靠制度养成,好的交通秩序是管理出来的,因此需要严格执法,而且不能不处罚。

  石滨说:“我们知道处罚行人违章很难,会遇到大量的阻力,但最后统一了认识。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总是不采取行动,行人的违章行为就会继续下去。我们不能等社会发展了、行人的素质提高了再去管。我们相信,时间长了就会收到效果。我们已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抓下去,不会虎头蛇尾。”

  石滨至今对一件小事记忆犹新。2006年初的一天深夜,哈尔滨正是数九寒天,气温接近零下30摄氏度。当石滨驾车来到北方大厦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时,看到一个20岁左右衣衫单薄的年轻人,没戴帽子,缩着头站在路边,一边等信号一边往手上哈气。这时马路上基本没有车,也没有人在监督他,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才快步走斑马线穿过马路。“要是行人都像这个小伙子就好了!”石滨感慨地说。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