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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档案记载个人诚信 哈尔滨200人不守信贷款遭拒
2006-03-21 07:41:3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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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1日电 大四学生冯磊与上海一家公司签订了意向性工作协议,但用人单位除了考核其成绩和实践能力外,还向其索要信用报告。

  17日,冯磊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拿到了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上面记载了他大学期间每月按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情况,显示出冯磊良好的诚信状况。

  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处长张若鹏介绍,个人信用档案是征信机构提供的关于个人信用记录的书面文件。只要办理了银行信用卡、按揭、个人贷款的市民,就自动进入了个人征信系统,并有了自己的信用档案。 2000万元贷款申请遭拒

  据了解,哈市市民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后,每一次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都会为个人积累成一笔信誉财富。今后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会先查一下你的信用报告,如果你的信用很好,则有可能得到银行在贷款利率上的优惠。而一旦有了“污点”,以后再向银行贷款就难了。

  据统计,哈市个人征信系统从开通到现在,由于贷款后不按时偿还等原因,目前已有200多人次,累计达2000万元的个人贷款申请被银行系统拒绝。

  另外,张若鹏处长表示,个人征信系统所收集的信息,要保存较长年限,且不能擅自更改。所以,信用报告中有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在找工作、买车、租房、买保险时,目前上海、北京、广州等部分企事业单位已开始索要信用报告。信用档案将成“第二身份证”

  据了解,不良信用记录将在个人信用档案上记录7年,所以个人在与银行发生借贷业务时,有权要求免费查询系统中本人的信用信息,如发现个人信用记录内容有错误,应尽快联系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

  今后,哈市个人征信系统还将采集公安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的部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真伪的鉴别等,还将收集市民全部生活中的信用信息。

  张若鹏处长透露,哈市的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档案将会成为居民的“第二身份证”,涵盖的内容会更广泛,包括是否拖欠水电煤气费用、个人纳税情况、是否犯有治安犯罪记录等,都将作为银行是否给予个人贷款的重要参照依据,收入到信用档案中。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