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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制记者证无正规刊号 "中华商报"在哈招摇撞骗两年
2006-03-22 06:08:2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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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电 近日,有市民举报称,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外贸大厦内的《中华商报》驻黑龙江采编中心可能是非法机构。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黑龙江省书报市场稽查队、哈尔滨市治安支队特种行业管理科等部门,经过多日暗访,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情况下,终于将涉嫌非法设立新闻机构的《中华商报》驻黑龙江采编中心取缔。

  市民举报:外贸大厦内隐藏报社

  3月份以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相继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哈市南岗区珠江路106号外贸大厦106室内,隐藏着一个非法新闻机构。该新闻机构有一个不足8人的采编团队,有的负责采访、有的负责编辑、有的负责发行,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见4开、8版一期的报纸在发行,但却很少看到他们聚在一起工作。

  记者目击:一台电脑就办报

  在执法人员多次对此处进行暗访后,16日,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对这里进行了突击检查。106室位于外贸大厦1楼走廊的一侧尽头,记者看到门旁挂着《中华商报》驻黑龙江采编中心的牌子。走进106室,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阴暗的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屋内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他是某公司的负责人,租用了该室内一半的办公区。在不足10平方米的《中华商报》驻黑龙江采编中心办公区内记者看到,其全部资产就是一台电脑和两张办公桌。就在这么简陋的条件下,墙上还贴有中华商报社《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黑龙江省新闻工作者“八不准”》、《工作人员守则》、《会议纪录》等有关新闻从业规范的条例。其中,在该中心3月8日的“会议纪要”里写着:“记者部:平均每人每月效益指标为五千元,全年为二十万元。外联部:全年效益指标为二十万元。信息部、中心办公室:全年效益指标三万元。”、“政府方面的新闻稿费可免费刊登;人情稿、软文一律收费,不见款不发稿;各部门按照三个月的时间考核,两个月不完成任务的予以警告,三个月内没有效益者,交记者证,主动离职。网上除名,不交回记者证后果自负”……

  “假记者”:500元办一个“记者证”

  检查中,据一位自称是《中华商报》记者部主任的刘某介绍,他是2004年4月份该中心创办时应聘来的。他们一般到省内各大政府机构采访一些相关新闻,把稿子发到北京的《中华商报》采编中心,由北京统一排版印刷,再由《中华商报》的北京记者通过客车或者火车带到哈尔滨。一般一周才出一期,如果报纸有黑龙江的稿子就运过来,没有时就不运。《中华商报》不在报摊上销售,他们都是向大型宾馆、商务酒店赠送。刘某还称,在应聘该报记者时,为了便于工作,有3个月的考核试用期,如果合格了,再颁发给他们“中国国际记者协会”的“正规”记者证。非该报记者如果想办证,可以通过他们办理,通常一个记者证要500元钱。

  新闻出版总署:属于非法新闻机构

  执法人员在搜出的《中华商报》上发现,该报没有标注正规的刊号。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新闻中心下达了涉嫌非法设立新闻机构的通知,并当场扣押了用来传送稿件的电脑主机、显示器、扫描仪等设备,并责令其采编活动全部停止。

  在我省新闻出版局将此事上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后,21日,得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认证回复,《中华商报》(香港)未被允许在内地进行采访、报道活动。《中华商报》在哈市设立的“中华商报驻黑龙江新闻采编中心”属于非法新闻机构。该中心人员所持的由“中国国际记者协会有限公司”制作的记者证均为假记者证。目前,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该非法机构进行了取缔,并收缴了该采编中心私制的非法出版物、出版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假记者证。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