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3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对此,省国税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消费税对居民日常用品几乎无影响;我省是石油大省,成品油税目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可增加我省部分税收。
据省国税局流转税处处长韩述文介绍,此次国家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和税目税率,体现了国家的一种产业导向——鼓励发展环境保护型、节约资源型、高附加值的产业,同时也是我国正努力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缩影。调整后,石油制品税目不仅保留了原有的汽油和柴油税目,还将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我省是石油大省,成品油税目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可增加我省部分税收。目前,省国税局已开始对我省大庆炼油厂等石油加工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摸底测算。
那么,消费税调整后对普通市民有什么影响呢?据韩述文处长介绍,消费税只是针对一部分消费品征税,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征税。同时,消费税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性征收,而不是直接向消费者征收。
此次消费税调整,尽管有个别新的产品被纳入征收范围,但目前我国的消费税只是对奢侈品等超过一般标准的特种消费行为征收,因此它对居民日常用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影响。如小汽车税率结构的调整,主要是提高大排量汽车税率,对混合动力等节能、环保汽车实行税收优惠。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我国的大部分私家车都是低排量小汽车,而大排量汽车则多是企业和单位购买的。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有利于鼓励企业厉行节约。
据悉,我省将从4月1日起,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调整后的消费税增收办法,今年5月份前,省内凡是涉及新增税目的纳税企业都必须到税务部门重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