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4日电 在23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消防工作会议上,副省长王东华代表省政府与我省13个地市主管副市长和9个厅局的有关负责人签订了《黑龙江省200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目的是加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力度。王东华在会上表示,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据介绍,目前,全国各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多数都是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来确定的,但这种形式存在千篇一律格式化的弊端。而我省采取的是“倒签”的方式,消防安全责任书是按照不同地域、经济、环境等客观实际情况制定的,这样有效地避免了脱离实际,“大帮轰”和走过场。
今天签订的《责任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同时对签订单位2006年度的消防工作任务作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制定本地“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制定本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考评办法,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保障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经费;组织开展春季、冬季和重大节日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本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研究、消除火灾隐患,向社会公示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结果;建立本地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杜绝特大火灾事故等。
按照我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因落实责任制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不落实或者存在工作失误的,给予行政处分。
王东华在会上表示,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二起以上重特大火灾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且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扑救、损失扩大、伤亡扩大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另外,会议还部署了3月20日至5月31日春季防火期的工作,要求实现“控制火灾总量,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及亡人火灾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春防期间,要继续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或场所的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针对今年春季风大的特点,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禁火命令,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