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9日电 近日,一种“电子狗”产品在一些出租车上悄然出现,“狗贩子”们更做出这样的宣传:拥有它,你想跑多快就多快,电子眼拍不到,雷达测速仪逮不到。
近日,记者乘坐一辆出租车时发现,这辆车在行驶过程中经常发出“吱吱”的声音。该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这是他车上安装的“电子狗”又“嗅到警察的味了”。该司机称,只要路过的街口“电子眼”开着或是周围有交警监控设备,它就会发出“警报”。他说,哈市有些汽配商店就有销售“电子狗”的,价格从400元到上千元不等。
记者上网搜索后得知,“电子狗”是专门用来对付道路交通监控设备,以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的装置。这种“电子狗”最早是在南方开始“流行”,又名反雷达测速仪,它可以侦查到300米至1公里范围内有没有“电子眼”并发出提示声,有的还可发射干扰电波,使抓拍图像变成雾蒙蒙一团。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据有关专家称“电子狗”的工作频率是国家用以固定、移动、卫星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使用它属于盗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这类产品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从这个角度来看,研发、生产、销售“电子狗”均属违法行为。据记者了解,目前四川、浙江、福州等地已明确规定安装“电子狗”等干扰交通监控设备的装置,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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