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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驾驶员虽配备灭火器却不会使用 三个月瞪眼烧了百辆车
2006-03-29 13:37:3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东北网3月29日电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1月份至今哈尔滨市已有百余辆机动车发生火情,不同程度受损,同比增幅较大,而在机动车车主忽视配备灭火器的同时,不会使用也成了“大问题”。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昨天0时40分许,道里区经纬街与工程街交口,一停放在小区院内的出租车突然起火自燃,消防部门赶到发现起火点为发动机部位,火苗已蹿出机器盖,消防战士们随即打水将其扑灭。据消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车辆着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在汽车上安装电器、改装线路后,因安装失误或方法不当,造成电线短路,引起火灾;二是车辆电器件及线路老化造成短路失火;三是发动机燃油管路老化以及更换油管等零件不当,造成燃油渗漏。遇到电线短路、电器老化产生明火起火,为此,车辆驾驶人平时应注意车辆保养,并必须按要求在车上配备灭火设备,以便在第一时间控制火势。
然后,记者还发现,部分车辆驾驶员即便配备了灭火器却不会使用。17日4时50分许,道里区民安街上一正在行驶的出租车突然起火,因司机不会使用车上的灭火器,致使火势蔓延,该车被完全烧毁。对此,消防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火灾后,不论火灾大小,应及时报警求助,然后使用灭火器自救,避免灭火器扑救无效耽误扑救时间,同时,应了解简单的灭火常识,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于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最好每年去当地消防器材商店检查一次,检查干粉粉剂是否结块、提供喷射动力的内置氮气瓶压力是否下降,以避免有了不会用,用了不好使的尴尬。“新闻110”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