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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公用事业附加费取消 今起捷达每天少交4.67元
2006-04-01 09:19:4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申宪武 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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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今起,黑龙江省将取消涉及出租汽车的两项政府性基金,即全省范围内对出租汽车征收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哈市市区对出租汽车征收的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此举将使哈尔滨市市区出租车一年减负1800多万元。

  据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公路客运附加费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计价管(1998)1104号文件规定,由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按每月30元至166元不等进行征收的。目前,黑龙江省除哈市区(不含所属县)未开征、大庆和伊春已停征外,其他各地市、县均征收此项费用。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规定征收的,由于哈尔滨市对市区出租征收了此项附加费用,因此一直未开征公路客运附加费。

  据统计,去年哈尔滨市区有12000多台出租汽车,其中夏利车2703台,捷达车9297台。取消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后,夏利出租车每月可少交缴纳城镇公用事业附加95元,日均3.17元;捷达出租车每月可少缴纳140元,日均4.67元。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