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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埠175家单位承诺“阳光收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2006-04-07 05:38:2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东北网4月7日电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财政局与市纠风办联合组织召开的全市财政票据管理现场会上获悉,包括工商、公安和劳动等在内的17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首次集体向社会承诺:不自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为给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该局与市纠风办联合向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发出“阳光收费”承诺倡议,目前已有包括工商、公安和劳动等在内的175家收费单位在承诺书上签字,这是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首次集体面向社会作出承诺。根据承诺,各收费单位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有关规定,收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不搞资金体外循环,无任何坐收坐支问题;并且不自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示。
为保证承诺能够得以有效履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市财政局要求各收费单位严格实行验旧换新、以票核费的购领审核制度;同时,还要加快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尽早实现微机网上开票。
市民如发现有擅增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可向监督电话84853302或82159609投诉。一经查实,市财政局和市纠风办将对违规收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