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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矿产资源浪费 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税上调至2.3元
2006-04-07 11:05:4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魏明贺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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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7日电 记者6日从黑龙江省地税局获悉,自4月1日起,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税首次上调,由原来的每吨0.5元(鸡西、双鸭山)和0.6元(鹤岗、七台河)上调至2.3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陕西、江苏、江西和黑龙江4个省的煤炭资源税上调。

  据省地税局财产与行为税处副处长李升国介绍,此次调整,江苏、江西、黑龙江三省属首次上调,资源税上调将会提高开采成本,旨在根治资源浪费。有关人士分析,此次调整,煤炭价格不会大幅攀升,不会对煤炭行业整体造成过大影响。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