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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超五千元追究刑责
2006-04-08 09:47:5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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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8日电 7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即日起,该局将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治理。

  据介绍,一些行业,在商业交易中通过给予“回扣”获取交易机会,商业贿赂已成为一部分企业的“潜规则”。商业贿赂的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多数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形式出现,使从业者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给市场经济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医疗行业贿赂突出,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医疗成本费用,而且对医疗保障体系造成了冲击。为此,在此次专项整治中,省工商局将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

  据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高文学介绍,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好处,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三年来省工商部门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方面,查办各类商业贿赂案件69件,涉及医疗、教育、餐饮、建筑等行业和领域,涉案金额近2400万元。工商部门表示,对个人受贿5000元以上、个人行贿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以上的商业贿赂案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