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0日电(实习生李天池 记者 高长利)哈尔滨市将2006年确定为“建设系统服务年”,并明确提出“建设提速、管理提档、形象提升”的总体目标。为此,哈尔滨市建设系统围绕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速度和效率,进行改革提速。
清理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哈尔滨市建设系统要求依法实施审批,对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外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按规定需要备案的事项一律事后备案。技术性审查及其收费从行政审批中剥离,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性审查分开,行政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分开。
公示许可要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哈尔滨市出台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一次告知规定,并以《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目录》的形式,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及相关收费标准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并做出服务承诺。从而可以解决以往建设单位因不了解审批要求、申报材料不全而多次奔波的问题。
创新工作模式,实现审批提速。打破原有低效率的“串联审批”模式,实行并联审批。建设单位只要按规定缴纳费用,承诺依法建设,保护周边环境和群众利益,不拖欠工程款和工资,即可一次提报建设项目审批的全部材料,由审批部门同时审批。但是涉及重大环保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项目以及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费税、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加强事后监管,严格把好“三关”。实行一个窗口集中统一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切实把住收费关。实行建设项目联合监察制度,对批建项目进行每日巡查,把好监管关。认真执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未通过社会评审的住宅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把严交付使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