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3日电(记者 杜筱)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卫生局了解到,为全面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行医,规范职业行为,树立民营医疗机构诚信品牌,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哈尔滨市卫生局今年起在全国率先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近年来,哈尔滨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迅速,占据医疗市场份额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为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行医的职业行,全面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信誉度、风险度的监管,哈尔滨市卫生局出台了《哈尔滨市实施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和《哈尔滨市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试行)》。此项分级管理标准设定为A、B、C三级,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市及各区、县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已注册或校验的民营医疗机构,将采取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将医疗场所出租或承包给医疗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或非卫生技术人员经营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过两人的;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卖或者借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直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通过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使哈市民营医疗机构逐步向风险度、诚信度管理过渡,并且为树立哈市民营医疗机构的诚信品牌,探索民营医疗机构长效监管的新机制,为群众提供多层次、更具人性化的医疗服务,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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