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农村消防队员在进行训练和演习。
东北网4月18日电 最近,绥滨县北岗乡永德村一村民住房突然起火,住在村中各处的消防队员,听到村里广播喇叭的通知,骑着摩托车快速赶来。他们接上水带冲进火场,只用10分钟就把大火扑灭。农村自建消防队,这在黑龙江省农村还是件新鲜事。
农村消防:远水不解近火
长期以来,农村消防多是停留预防宣传上,僻远农村的火灾扑救要完全依靠远在县城的消防队,根本得不到有效救护。绥滨县的情况也是这样。该县有3镇6乡,109个行政村,最远的行政村距离县城近百公里,道路也大多狭窄、崎岖。该县每年农村火灾占全县火灾总起数80%以上,特别是在春、冬两季,烧荒、沤粪及秋粮上场后,更成了火灾高发期。但当消防队到场时,火场多数已成为一片废墟。
1996年4月24日新富乡新富村发生的火灾最为典型,当时是大风天,得不到扑救的大火火烧连营,致使40余户、200余人受灾。北岗乡永德村是绥滨县最大的行政村,2002年10月底该村发生的一起火灾,造成14户农民刚刚收获的价值15万元的粮食在消防大队赶到时化为了灰烬。
消防栓随改水工程进农家
2003年,国家实行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在永德村动工了,这启发了村干部们。他们设想,像城市楼房那样在村民家中也设置消防栓。这一想法得到了县消防大队和水务部门的支持。三家研究决定,利用改造农村人畜饮水之际,在铺设自来水管道的同时,铺设50毫米口径消防管道,每15户设一处消防栓,永德村共设置30处消防栓。消防栓利用自来水水泵加压,水枪充实后水柱达5米之远。再建一个60余立方米的消防水池供水,保证灭火用水量,可扑救30米半径范围内的火灾。另外,还设有两处消防车加水点。
与此同时,消防大队帮助该村培训了由8名转业兵、基干民兵组成的农民义务消防队,配备了战斗服、头盔、消防靴、消防水枪、报警电话等设备,形成了24小时火警电话有人接、设施有人管、火灾有人救的联动机制。
值得推广的经验
永德村自从有了自己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队后,再未向县消防大队报一次火警,村消防队共扑救火灾11起,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村主任黄殿武告诉记者,建个自己的消防队,成本低、效果好。他们购置灭火装备只花了4.3万元,日常使用消耗,每年的投入还不到1万元,村民完全负担得起。操作上安全简单,用消防栓灭火,村民都会。
如今,绥滨县已经在全县农村开展了利用人畜改水工程安装设置消防栓的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完成此项工程,真正做到农村防火由农民自己来做,农户家起火,由村民自己来救。
鹤岗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戴守臣说,现役消防部队不可能设到每一个乡村,从我省农村实际情况来看,每个村屯购买消防车也是不现实的,像绥滨县永德村这样利用人畜改水工程,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农村需要的消防新机制,是一条值得借鉴的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