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永红村怪事:写了“保证书”违章建筑可缓拆
2006-04-20 07:35:4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彭溢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4月20日电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永红村,村民占用田地私建乱建情况严重。不久前有的私建房屋被执法单位强行拆除了,而有的却保留了下来。同是违法建筑,却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待遇,19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进入永红村,看到路边有几处新盖的房屋被推倒了,而在田里却赫然立着十几栋新建的房屋。有的两处新建房屋在一个院中,却一个被拆,一个保留。这是什么原因呢?在一片田地中,有一栋黄色的二层小楼,村民告诉记者,这是村委会主任王贵芳家盖的。记者找到王贵芳,他说: “我那是盖的工厂,2005年建的。”记者问他建厂时有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他竟说不知道,并说村里其他的房子都是2005年建的,没拆的是和有关部门有协议。

  记者在永红村一处建筑的墙上,看见一份日期为2005年12月29日的《关于清理规划哈西新区违章建筑的通告》,内容为:为保证哈西新区开发建设顺利实施,清理规划哈西新区范围内违章建筑,即未取得合法批准手续,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而在今年3月部分村民被告知到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改造建设办公室交一份检讨书和保证,其私建房屋就可暂时不被拆除。3月中旬,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改造建设办公室对该村五六户村民家私建的房子进行了拆除,有9家因为写了保证书,至今也没拆。

  记者随一位村民来到位于南岗区征仪路的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改造建设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你要写保证你家也不拆,其余9户(没拆的)都写保证了”。保证是什么意思?这位工作人员说:“农民(私建乱建)错了,你承认错误、作出保证,在国家征用土地之前,你用几年,到征用时我们无条件拆除,并且不给任何补偿。”写保证就可以不拆,是有国家规定还是自己定的?这位工作人员只说“是领导定的。”

责任编辑:刘华